用户中心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
>最新动态 >最新动态
垃圾分类正当时,严格执法护前行
  ‖  发布时间:2021-05-06  ‖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条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专题宣传会,就条例的起草背景、重点难点等内容进行解析。动员引导全体干部以高度的热情和责任心,切实做好“垃圾分类”这件“关键小事”,努力争当模范标兵,积极践行垃圾分类理念,扎实落实垃圾分类行动,实现人人知法、守法、用法,落实好垃圾分类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执法保障。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按照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在人流密集区域设置宣传点利用条幅、展板等,并发放《条例》宣传单行本、《条例》宣传手册、折页、宣传单张,为群众现场答疑解惑,营造现场宣传的良好氛围。同时以“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条例》宣传。



加强薄弱点位执法检查。结合我市“美丽小区”、“美丽街巷”创建和《湖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工作,严格落实“网格化+微执法”执法机制,加强背街小巷、卫生死角、老旧小区、门店集市、旅游景点、乡镇农村(街道)等薄弱区域的执法力度,有效延伸执法触角,实施全覆盖检查、全领域监管、全方位执法。



加强重点环节执法检查。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四环节,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分类投放、混装混运、遗撒滴漏、混合压缩、混合处置等问题。重点查处行政机关、教育行业、卫生行业、商场(超市)、大中型以上餐饮酒店(宾馆)、金融行业、工业企业、邮政业、专业市场等领域随意丢弃、混装混运、违规处置等影响市容的突出问题。

下一步,全市综合执法系统将从5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生活垃圾执法“百日行动”,为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滨湖花园城市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