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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论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简程序,易民众
  ‖  发布时间:2021-08-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与行政执法人员密切相关,是执法工作的水之源、木之本。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呈现出诸多亮点,尤其是对当场处罚(简易程序)适用限额的提升,更是提高基层执法效率、保障基层执法效果的有力之举。

 

1.执法程序简化

基层执法工作千头万绪,简易程序带来的流程的简化、文书的减少,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

2.办案时间缩短

简易程序下,执法人员可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制作电子支付系统二维码,办案时间从几天缩短到了短短的几分钟。

3.处罚效果有保证

原先因程序繁琐,当事人拒不配合、逃避处罚的情况也在简易程序下得以迎刃而解。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适用限额的提升,不仅仅是几个数字的改变,还让我们看到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积极适应,看到了国家对法律实操性的不断完善、对基层执法人的体恤,更看到了法为民而治的初心。执法为民,为民执法,新法带来的新能量,也将推动我们基层执法人员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