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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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1944368/2022-00003 发文时间:  2022-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无 发布机构: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湖政办发〔2021〕19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http://www.huzhou.gov.cn)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栏目和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http://hzzfj.hu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5楼,邮编:313000,电话:0572-2662038,传真:0572-26628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做实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加大日常督查力度,有效推动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施行。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思想基础。进一步完善局长主抓,分管领导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协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每月汇报开展情况,每半年专题研究相关工作,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环节。利用周末课堂、专题培训等时机,组织开展学习,着力强化全局人员的思想认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水平。

二是突出重要事项,促进服务透明化。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依法履行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并将反馈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公布。全年共发布征求意见4件,公开反馈情况4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发布制度,全面深入解读实质性内容。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全年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年度预算决算共4件。

三是聚焦关注热点,提升群众满意率。依托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标准、程序及监督途径,所有案卷均已进入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相关结果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全年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共25346件。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健全完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年接收群众诉求共138件,受理各类举报投诉共57件,即时响应率、及时反馈率、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充分发挥“湖城管家”APP作用,引导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全年通过“湖城管家”APP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共34424件。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通过审查研判,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3件,均已按时答复完毕。

四是深化数字建设,推进融合发展。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深化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推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能力建设,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前置审核和实时监测。全年累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综合执法局目录下发布信息125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59条;“湖州城管执法”微博发布信息189条;“湖州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74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97条、抖音号发布信息79条;门户网站全年总访问量4732009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3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综合执法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推进了执法工作的公开,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政务新媒体平台传播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市综合执法局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选调素质能力优秀的人员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队伍,通过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严格落实政策发布与文字解读同步进行的制度基础上,以图表、音视频、动漫等更加形象、直观、全面的解读方式,提高政策发布的解读质量。三是推进政务平台拓展。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平台体系建设,通过整合政务新媒体各平台资源,不断拓展其传播力度,提升利企便民服务效率,确保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市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过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没有出现过泄密、应急事件未及时处理、不符合《条例》《规定》要求等情况;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