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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2-10-24  ‖  


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起草了《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1月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登录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网址:http://hzzfj.huzhou.gov.cn/),通过首页“网上办事”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zzhcgz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废止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605,邮政编码:313000。信封上请注明“废止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联系人:徐明薇,联系电话:2662620。

 

附件: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0月24日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完善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经商有关部门同意,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湖州市中心城区工程运输车管理的通告》(湖城法通〔2015〕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湖州市中心城区工程运输车管理的通知》(湖综执〔2018〕12号)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