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起草了《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1月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登录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网址:http://hzzfj.huzhou.gov.cn/),通过首页“网上办事”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zzhcgz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废止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605,邮政编码:313000。信封上请注明“废止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联系人:徐明薇,联系电话:2662620。
附件: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0月24日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完善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经商有关部门同意,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湖州市中心城区工程运输车管理的通告》(湖城法通〔2015〕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湖州市中心城区工程运输车管理的通知》(湖综执〔2018〕12号)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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