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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九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时间:2023-06-13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8日至12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综合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综合执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以有力的保障抓紧整改。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整改专题会议等21次,切实做到对巡察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二是细化任务分解,以严密的部署抓好整改。局党组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9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列出了72项具体整改措施,建立了“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整改时限,确保对标对表、盯紧抓实,坚决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三是深化工作实效,以扎实的举措抓实整改。局党组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确保问题找得准、举措抓得实。抓住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保障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的实际成果。

巡察整改中,给予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8人,组织处理1人;健全完善制度20项;收回款项16.63万元。

一、关于“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改革考核计划,推行“五书一函”工作机制,推动市县乡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着力提升改革统筹力、协同力和落实力。梳理明确2023年度改革重点项目和综合监管任务,创新拓展“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执法方式,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执法监管工作协调融合。

(二)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积极推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掌上智库APP小程序,注重收集典型案例、办案指引,不断充实“权力事项库”“法律法规库”“典型案例库”“办案指引库”。承接好新划转的251项事项,动态更新调整176项事项,进一步深化与市级各部门的执法协作,规范执法程序,堵塞监管“漏洞”。

(三)加强法制能力建设。牵头组织区县综合执法局(分局)、乡镇(街道)执法中队分层级开展法制培训、集中授课和技能竞赛,深化“师带徒”活动,定期邀请市级“专家团”成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效提升执法人员法制素养和办案水平。积极引导全市系统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参加司法考试、申请公职律师,不断充实基层法制审核力量。

二、关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不够深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协同联动,制定下发《湖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湖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修订稿)》和《城市治理精细化建设赛跑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市级部门、区县、街镇、物业、网格、市民多维度赛跑比拼,以“闻风而动、闻过则喜、闻鸡起舞、事不过夜”的奔跑姿态担当履职。

(二)破解管理顽疾。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依法处置、分类推进、综合治理”和“一点曝光、全域整治”的原则,对城市管理顽疾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充分运用“城警联勤”“综合查一次”“执法进小区”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

(三)提高数字化程度。对“湖城管家”APP进行“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提高市民群众的知晓率,引导民众通过APP上报城市管理问题,办理人行道违停机动车处理事宜。加快建设“智慧城管·芯大脑”,进一步提升对城市运行的监测、分析、考核、评价等作用,构建智慧城管新格局。

三、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责任制落实落细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制定下发《湖州市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湖州市综合执法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党组会每年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向市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1次。

(二)狠抓干部教育管理。制定《全市综合执法系统网评员管理制度》《内部公共安全应对应急预案》,落实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队员的教育管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谈心谈话内容,强化全体干部队员与不良言论作斗争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日常管理监督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内部风险防控。按照职务层级和岗位职责,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分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出风险防控“十个一”举措,切实提升内部风险防控的针对性、有效性。组织学习《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湖州市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优化内审体系,发挥出内审的预防保护作用。

(二)严管执法辅助人员。制定下发《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深化队伍整训活动实施方案》,对现有执法辅助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及岗位风险排查,清理淘汰一批不合格人员。牵头起草《全市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着力推动体制重塑。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辅助人员综合素养。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市综合执法系统规范履职“三项制度”和《工作人员“十不准”执法行为“十严禁”》,建立廉政教育、廉政谈话、风险防控、责任追究等四项制度,加强考核奖惩和日常警示教育,进一步规范各层级执法权力运行,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纠治隐形“四风”问题。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三公”经费使用的监督,厉行节约、节俭办事。全面开展“四风”问题自查自纠,深入查摆问题,狠抓整改提升,认真落实《关于重申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议和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各类会议的统筹安排,杜绝违规办会。

(二)加大投诉举报查办力度。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属地执法局(分局)调查处理,提高工作时效性。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跟踪督导,开展案件调查处理“回头看”,确保案件办理形成闭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快速处置、“三色”预警、领导包案和督导考核机制,确保群众投诉举报查处有力有效。

六、关于“重要领域监管不到位,项目资金管理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落实《湖州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办法》要求,加强财务管理人员、下属单位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政府采购各项规定执行到位。加强财务内控管理,对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筑牢财经防线,降低廉政风险。

(二)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全面梳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各类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财务支出规范使用情况自查自纠,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经费支出。加强对下属单位经费支出方案的审核,做到统一审核、统一管理、严格规范。

(三)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修订《湖州城市精细化管理第三方评价考核细则》,调整《湖州市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第三方采集考核细则》,进一步完善考核外包管理机制,优化信息采集考核结果运用。加强无人机日常使用频率,提高信息挖掘利用率,辅助领导决策。

七、关于“党组工作制度不健全,议事决策规范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党组工作规则。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决策部署,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二)规范议事决策流程。严格落实《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范》,相关工作按规范流程及时提交党组会研究,加强对项目预决算、经费使用、合同内容等方面的审核把关,确保党组议事决策规范。

八、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组织建设抓得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系统研究机关党建。局党组把机关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学习培训、主题实践、支部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制定下发《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组织、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狠抓支部标准化建设。规范支部组织设置,及时增补支部委员,确保党支部班子人员配备健全、分工明确。完善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有效整合资源,创新活动方式,成功创成“市直清廉机关标准化建设单位”。

(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编制《湖州市综合执法局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规范指引》,落实好“三会一课”各项制度,督促支部规范做好“一本通”“一档通”,着力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党务干部的理论修养、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四)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组织发展党员程序专项检查,及时纠正问题,加强记录留痕,确保发展党员程序合规。明确专人负责党员发展材料的收集整理,按照“一人一册”归档,并统一存放。

九、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日常监管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规范执行干部动议、考察等各项程序,及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发文任职。制定出台《新时代高素质年轻干部培养五年规划(2023-2027)》,推动年轻干部加快成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加强干部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干部经商办企专项自查、全面调查、重点核查,杜绝违规经商办企情况发生。责任处室定期进行宣传教育,督促提醒全局干部队员加强日常报告、报备,杜绝瞒报、漏报等情形。

(三)统筹调配编外力量。根据各处室(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责,合理调配、统筹使用全局执法辅助人员,起草《湖州市综合执法局中层及以下人员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着力盘活人员力量,发挥出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作用。

下一步,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综合执法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认识,坚定思想政治站位。以市委巡察为契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常态化学习教育,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改革发展进程中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持续用力,抓实巡察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巩固成果,构建整改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尚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3390816;邮政信箱: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综合执法局政治处,邮政编码:313000;电子邮箱:120123397@qq.com。

 

 

 中共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