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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1944368/2024-00025 发文时间:   2024-06-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湖州市召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


6月5日,湖州市召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全省首部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建设领域市级地方标准。据悉,该标准包含工作原则、建设要求、运行要求、数字化应用、监督改进等方面共19项指标,适用于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



据了解,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是区域内行政执法工作的“司令部”,主要负责承接处置涉行政执法事件,具备执法线索分派、督办通报、态势分析、联合会商、争议处置等功能,实现对各级涉执法事件的研判交办、闭环处置、复盘总结、督导考核。

近年来,湖州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建设市县乡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为固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方面的举措、机制及成效,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在全省率先启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全面规范市县乡三级指挥中心场所建设、运行机制、人员配备、数字应用支撑等各项具体要求,促进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工作更加专业和规范。

据悉,该标准明确指挥中心要具备统筹指挥的必要能力,搭建满足信息系统平台安全运行的网络通讯设施,构建涉行政执法事件和联合执法行动的线上流转全闭环,要求将具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的部门、实行赋权执法的乡镇(街道)以及具有相关组织协调职能的部门全量纳入联动体系。建立集数据汇集、应用展示、分析研判、紧急指挥与一体的常态化执法指挥运行体系。围绕执法各环节,建立完善督察通报、线索分派、态势分析、联合会商、争议处置运行保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质效全面提升。

“对照标准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深化打造行政执法指挥中心,体现中心管理集约化、运行数智化、指挥扁平化的特点,为全市乃至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州经验。”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体红如是说。

发布会由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副主任陈奎峄主持,南浔区副区长张震凯致辞,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杨伟宣读标准发布文件,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主任、市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体红就标准相关内容做简要介绍,并开展媒体问答。

 

问:行政执法指挥中心主要功能是什么?与社会治理体系是什么关系?

肖体红: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是区域内行政执法工作的“司令部”,是更好发挥各级综合执法办职能作用的重要载体,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熟定型的标志性成果。它的总体定位是统筹全市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其功能主要是执法线索分派、督办通报、态势分析、联合会商、争议处置等5大功能,各区县、镇街也可以根据本地需求,创新拓展其他相关功能。

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是社会治理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行政执法指挥中心要与社会治理中心融合建设,也可以与智慧城管中心一体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单独建设。但不论“两中心”是否合署办公,行政执法指挥中心与社会治理中心的业务是融合一体的,行政执法指挥中心负责承接社会治理中心流转分派的涉执法事件,并通过贯通“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与基层治理四平台两大应用,实现对市、乡、村(社区)、网格的涉执法事件的研判交办、闭环处置、复盘总结、督导考核。行政执法指挥体系是社会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两中心”的融合建设,是加快推动“最强大脑”和“最小单元”迭代融合、打造“县乡一体、条抓块统”高效协同治理格局的重要环节,将为建设基层治理共同体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体系保障。

 

问:依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地方标准的要求,我市打造的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将具有哪些特点?

肖体红:在此次地方标准制定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大综合”、“一体化”的工作思路,围绕打造实体化监管执法活动指挥枢纽的总体方向,高标准、高起点谋划推动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因此,对照标准要求,下一步我们深化打造的行政执法指挥中心,也将体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管理集约化。按照“统一平台、一体运转、分工指挥、协作配合”的原则,各级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将实现“三融合”。一是人员有效融合,对区域范围内行政执法部门以抽调骨干力量“常驻”、定期“轮驻”、一呼即到“随驻”等方式实行实体化办公,构建统一高效、一体联动的统筹协调指挥体系。二是场所有效融合。市区县的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可与社会治理中心有效融合,推动行政执法与社会治理“双向”共赢;镇街行政执法指挥中心与信息指挥室有效融合,推动镇街“一支队伍”统筹有力。三是执法环节有效融合。通过建立完善督查通报、线索分派、态势分析、联合会商、争议处置、运行保障机制,全链条贯通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环节,推动行政执法质效全面提升。

二是运行数智化。各级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将突出系统整合、数据汇聚和场景应用,形成执法线索受理、指挥、调度一体化的有机体系,实现执法协同“一网智办”。一是推进平台贯通。依托湖州市行政执法协同指挥应用,联通“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数字城管应用、基层治理“四平台”等省市县三级应用,开展部门间、县乡间常态化联合执法、应急配合、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线上协作配合,实现执法数据交换和业务贯通。二是强化数智分析。汇聚沉淀全量行政执法类数据,围绕区域内改革和执法实际需求,打造数据分析中心,定期形成包含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刑衔接等方面的数据分析图表和报告,辅助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决策,切实提升执法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三是融合特色应用。积极推动地方特色应用融入各级指挥中心运行,比如加快工程渣土“一件事”应用的全域推广,推动形成工程渣土长效管理机制。集成“安心营”露营数字地图,助力“露营”执法监管“一件事”高效运行。通过汇集各类应用,实现各联动单位资源互相调用、互为依托、合成作战。

三是指挥扁平化。按照“一市一平台”、“省统筹、市主建、县主用”建设原则,迭代优化湖州市行政执法协同指挥应用,实现指挥勤务全程留痕可溯,打造事件快速分派、全程跟踪、时时督办的工作闭环。一是实现执法监管“一屏统览”。通过4G执法单兵记录仪、车载GPS等信息交互,实时显示执法人员、执法车辆的位置信息,在应急事件处置中可就近调度执法资源,实现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对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和所有执法队员的“一呼百应”。二是实现执法态势“一键感知”。通过对监管纠错率、计划检查率、临超期预警等关键指标进行常态化跟踪、监测、对比,提升行政执法态势感知预警能力,结合态势分析、联合会商、争议处置等机制,推进风险线索早发现、早预警、早研判、早处置。三是实现执法问题“一键督办”。从任务来源、线索研判、案件处置等方面开展多维度集成分析,结合“三书一函”工作机制,以风险提示函等文书、联合通报等制度,对关键任务进行常态化跟踪监督问效,实现纵向任务闭环、横向协同顺畅,推动构建整体政府“执法共同体”。

 

问: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如何推进该标准的制定及审核发布工作的?

杨伟按照国家《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标准化条例》规定,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动、全面参与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市级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和发布工作。

一是项目立项。去年7月10日,我局依法对立项材料进行审查后,及时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召开了立项论证会,认为其符合地方标准制定要求,有必要制定标准进行规范,迅速将其列入湖州市地方标准制订计划。

二是公开征求意见。7月27日,在全省标准化网络平台,“浙江标准在线”上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湖州市地方标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在网上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30天,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标准不断修改完善。

三是组织技术审查。12月13日,我局邀请省农科院、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湖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领域的多位专家对该标准进行技术审查。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标准制定程序严谨,内容规范,同时填补多项空白,是全省首个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工作规范的市级地方标准,为全市乃至全省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州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履行行政主管职能,与该标准归口单位和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推动标准落实落地。

 

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出台后,作为区县将如何结合标准、更好地发挥好区、镇两级指挥中心的职能?

胡冰健:标准制定发布后,最关键的就是如何在基层实际工作中应用起来,只有将标准融入到实际工作,才能真正发挥标准的效用。

接下来,为了更好推动这项地方标准贯通落地,指导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宣传推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一种宣贯的方式,请各位媒体朋友积极帮助宣传。接下来我局也将开展多种形式的标准宣贯会,对标准中的工作原则、建设要求、功能要求、数字化应用做更详细的解释,帮助大家理解标准、用好标准。同时,区综合执法指导办将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执法指挥中心人员学习,进而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的宣贯。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区综合执法指导办将出台相关机制,推动地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贯彻执行,各镇街指挥中心日常运行中应当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给出的要求执行。在实施一段时间后,我们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全面落实标准的执行。

三是开展示范引领。按照打造标杆、发挥示范的思路,我们将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实施的示范点创建活动,组织部分镇街打造示范点,总结提升工作成效。

四是推动评估改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不是一成不变的,执法指挥中心的相关功能也在不断提升,我们将建立评价和反馈机制,定期做好标准的评估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