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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1944368/2025-00003 发文时间:   2025-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无 发布机构: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zhou.gov.cn)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http://hzzfj.h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5楼,邮编:313000,电话:0572-2662038,传真:0572-26628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拓展公开广度,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加强平台建设,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电视平台作用,严格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72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93条,通过政务新媒体、报刊、电视等平台发布信息1544条,门户网站全年总访问量162901次。依法履行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程序,全年共发布意见征集3件,公开反馈情况3件。

(二)依申请公开以需求为导向,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办理,准确答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发布制度。全年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解读2件(文字解读和图解1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8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源头管控,做好前置审核和实时监测。全年累计审核发布信息2100余条,“撤、改、删”已失效的历史信息2380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依托云监管常态化做好在线实施监测。全年共纠正错链13个、错别字(含严重错别字)128个。健全完善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助力防范化解风险问题隐患年通过局长信箱、民呼我为、在线留言等平台接收群众各类诉求117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74件,即时响应率、及时反馈率、按时办结率均为100%。

(五)监督保障积极发挥浙里办“湖城管家”应用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全年受理解决群众通过浙里办“湖城管家”应用反映问题共56015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之中,加强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促进工作能力提升。全年分两个批次组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政务公开及政务新媒体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要素不够细致全面;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多样;三是政务新媒体运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创新能力不足,公众的参与度较低

下一步措施2025年,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从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引导公众参与、优化公开渠道等方面,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不断优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舆情研判等工作流程,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确保主动公开内容权威,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及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意见征集,提高公众参与度和决策透明度。二是加强平台建设。不断整合资源,持续推进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融合发展的“互联网+政务公开”体系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利企便民的效率。三是拓展公开渠道。依托浙里办“湖城管家”应用和微信公众号,将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依申请公开、办事服务、意见建议、投诉举报、政民互动等内容放在“指尖”,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不断畅通大众的参与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