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1944368/2023-00060 | 成文日期: | 2023-1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年11月28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湖州市中心城区“湖城管家”应用举报城市管理问题奖励办法(试行)》(湖综执〔2022〕19号)基础上进行修订,印发《湖州市中心城区“湖城管家”应用举报城市管理问题奖励办法(试行)》,现就相关修订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自《湖州市中心城区“湖城管家”应用举报城市管理问题奖励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市民积极举报暴露垃圾、乱堆物堆料、沿街晾晒、出店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和群众生活出行等方面的城市管理问题,不断发挥“群众参与 群众监督 群众建言”的作用,助力打造城市精细化管理样板地,擦亮“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城市品牌。为进一步发扬市民的主人翁精神,形成全民理解、关心、支持并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及保障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和执行,根据《关于印发湖州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的通知》,拟对《湖州市中心城区“湖城管家”应用举报城市管理问题奖励办法(试行)》作出修改。
二、修订主要内容
办法修改内容主要涉及六方面:
1.调整城市管理问题举报类型。删除垃圾满溢、暴露垃圾、沿街晾晒等事件类型;新增通信交接箱、健身设施、道路平侧石等部件类型。
2.简化市民上报问题类型选项。将问题举报类型简化为三大类:公用设施、市容环境、街面秩序,为市民提供更便利的举报方式。
3.调整举报城市管理问题奖励金额。将市民上报的有效问题奖励金额调整为5元/件或10元/件,提高市民上报问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增加市民上报问题有效奖励数量。将“每人每天上报的城市管理问题中最多奖励前10件有效问题,超过的不给予奖励”修改为“每人每天上报的城市管理问题中最多奖励前20件有效问题,超过的不给予奖励”。
5.扩大城市管理问题举报范围。将南浔区高新区、和孚镇、东迁街道、旧馆街道建成区纳入市民举报范围。
6.修改更新举报问题图例说明。图例说明图片此前为一张处理前图片和一张处理后图片,现更改为一张问题近景照和一张问题远景照,新增问题类型和问题描述,进一步提高市民上报问题的准确性。
办法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四、举报范围”中新增“南浔区高新区、和孚镇、东迁街道、旧馆街道建成区”。
(2)“五、奖励标准”中“每举报一个城市管理问题奖励3元、5元或10元”修改为“每举报一个城市管理问题奖励5元或10元”。
(3)“六、奖励兑现”第4条第(4)点“每人每天上报的城市管理问题中最多奖励前10件有效问题,超过的不给予奖励”修改为“每人每天上报的城市管理问题中最多奖励前20件有效问题,超过的不给予奖励”。
(4)修改举报问题奖励标准,调整上报的问题类型及对应金额,详见政策原文附件1。
(5)修改举报问题图例说明,图例说明图片此前为一张处理前图片和一张处理后图片,现更改为一张问题近景照和一张问题远景照,新增问题类型和问题描述,详见政策原文附件2。
解读机关: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0572-2662038